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县政府关于工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通信产业、通讯管理、无线电、军民融合、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通信产业、通讯管理、无线电、军民融合、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地方性产业政策、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本县工业、科技、信息化等相关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本县工业、科技、信息化等相关产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负责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指导有关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产业转移、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三)依法承担本部门有关电力、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盐业等审批职能,相应承担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四)负责工业、科技、信息产业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
(五)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招商引资、运行统计、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工作。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六)负责拟订工业及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对工业经济运行要素的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
(七)负责本县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维权投诉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
(八)负责指导本县工业、科技和信息产业的融资工作,参与推动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和医药工业行业
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十)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发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或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推动安全产业发展。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
(十三)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生态打造,指导企业技术创新;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牵头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实施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发展,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等工作,推动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组织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五)拟订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产学研交流合作、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扶贫、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科技宣传和科研机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基层科技业务工作。
(十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工作,牵头智能产业培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发展管理,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牵头协调电讯、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承担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的国防动员职责。
(十七)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负责全县通讯(移动、电信、联通等)和广播电视网络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及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本县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管理。负责本县无线电管理,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县无线电台(站)使用的管理。负责组织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九)负责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承担电力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牵头编制电力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监测调控电力运行。承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天然气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承担天然气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担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二)承担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担本县食盐专营管理、储备盐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四)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承担全县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军工科研项目,以及军工关键设备设施、重点实验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二十五)拟定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和有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工业系统人才工作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管理服务科技专家及人才队伍,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六)贯彻执行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建设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二十七)将原县节约能源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经济信息委。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管局在知识产权及专利管理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知识产权及专利管理职能工作。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的专利引导和县级政府的专利奖励工作。
2.与县人力社保局在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3.与县发展改革委在工业安全、节能、生态环保指导及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或备案的工业新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职责范围内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
4.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工业安全、节能、生态环保指导及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
5.与县农业农村委在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原中小企业局系统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工作、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承担的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脱贫攻坚涉及产业扶贫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农产品工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职责,根据乡镇企业法依法承担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有关职责划至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市经济信息委对应管理的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和医药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责。
6.与县商务委在成品油管理的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拟订全县加油加气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商务委负责全县加油加气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年度平衡计划。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县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
8.与县应急管理局在地震工作的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履行除防震减灾宣传及应急救援工作外的地震行政职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防震减灾宣传及应急救援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党建办、财务室牌子)
负责机关党建、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信访、综治、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党务政务公开、目标考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出勤管理、政工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的日常业务等工作;负责领导批示、重大决策、重要任务以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交办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安全、政务值班及应急值守、公务及招商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及其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办党组会、办公会等会务工作。
拟定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和有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工业系统人才工作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管理服务科技专家及人才队伍,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二)规划与投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和县政府关于工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通信产业、通讯管理、无线电、军民融合、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工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通信产业、通讯管理、无线电、军民融合、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地方性产业政策、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本县工业、科技、信息化等相关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本县工业、科技、信息化等相关产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负责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指导有关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产业转移、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承接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承担全县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军工科研项目,以及军工关键设备设施、重点实验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依法承担本部门有关电力、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盐业等审批职能,负责工业、科技、信息产业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负责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
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招商引资、运行统计、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工作。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工业经济运行与中小微企业发展科
负责拟订工业及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对工业经济运行要素的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
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和医药工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负责本县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维权投诉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
负责指导本县工业、科技和信息产业企业的融资工作,参与推动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承担电力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牵头编制电力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监测调控电力运行。承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四)科技创新与发展科
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生态打造,指导企业技术创新;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牵头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实施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发展,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等工作,推动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组织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拟订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产学研交流合作、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扶贫、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科技宣传和科研机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基层科技业务工作。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等地震工作。
(五)信息化管理科(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统筹推动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培育发展智能产业、信息产业和新兴产业;统筹推进本县智能制造、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和物联网应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进培育工作。
统筹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工作,牵头智能产业培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发展管理,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牵头协调电讯、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承担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的国防动员职责。
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负责本县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管理。负责本县无线电管理,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县无线电台(站)使用的管理。负责组织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全县通讯(移动、电信、联通等)和广播电视网络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及服务工作。
(六)工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挂综合执法科牌子)
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发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
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或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推动安全产业发展。
负责天然气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承担天然气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承担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本县食盐专营管理、储备盐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本部门有关电力、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盐业等相应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七)工业节能环保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
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职责
(一)县工业安全和环保节能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协助工业、民爆、燃气等行业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协助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 体责任、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协助工业企业实施能 源节约和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协助开展专业培训、普法宣传,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
(二)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职责任务: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推广与人员培训;科技项目包装与申报,企业诊断,科技型企业孵化;组织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 略联盟;科技投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对外合作、人才引 进等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交办的 其他事项。
(三)县大数据智能化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指导培育发展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信息产业和新兴产业;指导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 指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协调,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 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助编制全县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发展 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协 助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 合应用。协调全县“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领导信息 个人简历
滕远贵,男,汉族,1974年5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城口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城口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兼)。
主管工作
主持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工作。主管机关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和安全环保工作。
咨询电话:023-12345 电话:023-59222377
办公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23-59227216
办公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南大街1号附7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