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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商务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和市委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引进战略合作项目,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三)贯彻落实省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五)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发展进行指导。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落实省外商投资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省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对外援助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十二)配合商务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协调反倾销、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市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省商务厅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市的贸易争端,负责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建设。
(十四)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六)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全市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经济开发区(园区)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的宣传推介和招商工作,协调解决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家口市商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值班、公文处理、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承担督查督办、制度建设、档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研究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商务运行综合分析、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二)干部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临时出境人员政治审查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局机关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公积金等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资产的核算工作;负责制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招商一科。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具体意见和措施,推进招商引资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经贸活动;统筹协调大旅游、大数据、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常态化招商网络,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对接重要客商和投资促进机构,推动重点合作项目,组织招商引资系列活动。
(五)招商二科。规范全市招商引资活动,组织重大经贸活动;统筹协调大生态、大健康、新技术、装备制造等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常态化招商网络,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对接重要客商和投资促进机构,推动重点合作项目,组织招商引资系列活动;统筹全市冰雪产业招商工作。
(六)招商三科。统筹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宣传推介工作;建立常态化招商网络,对接重要客商和投资促进机构;搞好项目服务,负责协调、督导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推动经济开发区(园区)重大合作项目落地建设。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贯彻落实省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流通业发展科(非公商贸流通企业党建科)。负责落实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内贸流通行业典型企业统计事项;负责指导全市非公商贸流通企业党建工作。
(九)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安全监督科)。监测、分析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商务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省加油站和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拟订酒类流通规划和政策,负责酒类流通发展和促进工作。
(十)市场秩序科(法制科)。组织落实省商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指导、规范机关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指导、协调外商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受理、处理、协调、转办、督办外商投诉案件;指导、协调涉外企业境外维权,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牵头推动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负责信访工作。
(十一)对外贸易科。指导、协调全市货物进出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贸易救济调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经贸关系方面的相关工作。
(十二)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业出口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登记;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市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经济技术展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推进全市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工作。
(十三)外资外经科。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产业和对外投资合作的相关政策;落实省外商投资政策及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管理、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指导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组织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培训;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十四)开发区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经济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拟定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升级、扩区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评价考核和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培训工作;协调解决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市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协调、督导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改革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五)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贯彻执行国家、省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则、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及管理工作。
(十六)汽车产业推进科。 负责汽车产业协调推进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咨询电话:0311-87909701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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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3-7680007;传真号码:0313-7680008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西大街16号市民中心(原世博广场) ;邮政编码:0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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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秋冬春季(9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3-7680029
办公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西大街16号(原帝达世博广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3)2015646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长城西大街1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