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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区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现有机关职工26人,其中委领导6名(教委主任兼工委书记1名、工委副书记1名、教委副主任3名、纪监组组长1名),内设机构有综合科、党建科、基础教育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民办教育科)、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规划建设后勤服务科、安全稳定科(信访科、法制科)、督导室等10个。
目前,梁平基本构建起了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教育、公办与民办、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止2020年1月,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1所(不含区教委机关、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有在校学生12.05万人,在编在职教职工6507人、退休教职工3378人。全区学校占地总面积291.83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53.77万平方米。
改革开放以来,区委区政府确立了“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发展战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深化教育改革,梁平教育持续快速发展。1985年普及小学教育,1988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993年普及实验教学,1995年在原四川省农村区县中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庆直辖后,梁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梁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重庆市农村教育强区。全区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高教育普及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师素质大力提高,教育科研成效显著,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先后被确定为重庆市“实施素质教育实验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农村学前教育规范化实验县”“农村电化教育综合实验县”“农村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县”“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县”“‘国培计划’项目区”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校园足球改革试点区”“ 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区”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下达各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四)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报批完小(含镇乡、街道成人学校、中心幼儿园)以上学校和审批村级小学、成人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和合并。
(五)统筹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全区教育经费,指导、协调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对教育税费的征收和对教育的财政收入,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决定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和代收费标准。归口管理市内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
(六)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七)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八)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区级优秀学生审批。
(九)统筹管理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大学中专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和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拟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和成人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学校对各类学生的考评鉴定,管理初中学历证书和有关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协助市教委做好高中阶段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研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
(十三)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育国际合作、国际交流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配合市教委做好外派教师、外援教师和外籍教师的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全区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导工作和对各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十七)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八)按照区委要求做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十九)指导教育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等群团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一)综合科
负责承办政务综合性日常工作以及文秘、信息、宣传、保密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工会事项。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研究贯彻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
(二)党建科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承办党务日常工作、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意识形态、统战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三)基础教育科(重庆市梁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指导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入学及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各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示范性、实验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创建,受理申报、审核、评审及报批事宜;管理中小学学籍,审批学籍异动,组织初中结业考试,验发毕业证书。负责对大学中专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教育系统学生的对外交流工作。
(四)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负责共青团区委教育工委、区少先队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学生的专题教育活动,表彰各类优秀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牵头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民办教育科)
管理、指导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民办学校教育工作;组织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管理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学生学籍,核发毕(结)业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并指导就业;受理申办民办学校事宜,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其进行年检、考核、评估等。负责教育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对社区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
负责中小学干部监督管理及考察、考核、推荐、报批和任免工作;负责编制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调配、毕业生就业、人事统计、教职工调资、晋级、教龄津贴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注册、非领导职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表彰工作;负责学校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以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审查、报批等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市教委做好外派教师、外援教师和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制定本系统经费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区教育投入和执行情况。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报表和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分析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编制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负责职工工资福利发放等工作。指导教育经费结算、教育保障、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行风评议工作;负责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内部审计工作。
(八)规划建设后勤服务科
编制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教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的基本建设管理和招投标等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装备及信息化建设。
(九)安全稳定科(信访科、法制科)
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有关教育的法律事务,协调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督促学校依法治校;负责涉教网络舆情的监管、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协调、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教育行政复议事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治安和财产安全;协助公安部门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及处理发生在学校内的各种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十)督导室
负责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目标、办学方向、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区教育系统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调查研究或专项督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教育质量监测和各级各类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指导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组织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开展教育督导科研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一)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负责指导学校校园网络建设及教室、功能室等设备标准化配备工作;负责学生作业本和学生校服征订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食堂、校园超市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办理基本建设手续;负责指导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办理土地及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权属确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舍鉴定、职工住房管理、教育救灾等工作。
(二)教育考试中心(教育服务中心)
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指导承办学校实施考试相关工作;负责国家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招生报名、体检、建档、志愿填报、证书办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做好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工作;负责对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建设和相关人员选聘提供服务;负责国家教育考试宣传,承办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安排的有关招生考试等服务工作。
(三)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与应用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推进全区教育云平台和“智慧校园”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教研、科研和培训工作,承担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及实验管理、图书管理、信息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研究工作;负责区教育城域网的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承担全区教育视频会议、优质课、教学音像及多媒体教材的拍摄、制作和推广工作;协助区教委基教科和体卫艺科做好全区教育系统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的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四)教育经费结算中心
审核学校用款计划,办理学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学校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学校编制预、决算及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指导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协助管理全区教育经费。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教育扶贫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大学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相关贷后管理、还款救助工作,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代偿工作,三峡移民高职学生资助工作,贫困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其他临时性学生资助工作。
领导信息 王建平
主任
个人简历
王建平,男,汉族,1972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梁平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委主任。
分 工
主持区教委全面工作
咨询电话:023-53312345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综合大楼624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53368006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15号行政中心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5月-9月)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53368006;023-81171333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1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