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承德宝贵的原始森林资源先后遭受长城修建、招民垦荒和日寇纵火烧山等破坏,解放时仅残存次生林314万亩,森林覆盖率降至5.8%;承德草地生态环境也因气候变暖、自然演替、他业挤占等因素影响,一度呈现恶化缩减趋势,到90年代末期全市退化沙化草地总面积历史峰值达到1152万亩,占同期草地总面积的42%,“沙进人退”,沙尘暴频发。全市坚守为京津“涵水源、阻沙源,提高生态贡献率”的政治责任,为群众“增资源、拓财源,实现脱贫致富”的经济责任,依托“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京冀水源林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每年以60-70万亩的造林速度和20-30万亩的草地治理速度推进国土绿化修复进程。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单位”;2019年,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誉为“华北绿肺”。
——林草资源体量大。全市有林地面积3556万亩(占全省的35.7%、占京津冀地区的32%),森林覆盖率达到60%(高出全国36个百分点、全省25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1亿立方米,草地总面积700.7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3.5%。全市树种品类丰富,生态林以油松、柞树、落叶松、白桦、栎树、杏树等树种为主;经济林南部以板栗、苹果、核桃等树种为主,北部以沙棘、金红苹果(123果)等耐旱晚熟树种为主;城区绿化注重乔灌花草结合,搭配国槐、侧柏等乔木树种,刺玫瑰、太平花等灌木,爬山虎等爬藤植物,紫花地丁、醉蝶花等地被植物,兼顾观赏性与生态需求。此外,全市共有古树名木113651 株(其中,国家一级古树224 株,二级古树389 株,三级古树112835 株,名木203 株)。
——经济林产业规模大。全市现有涉林企业208家(其中,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8家、专业合作社4家);干果经济林栽培面积190万亩(板栗栽培面积137.6万亩,结果面积108.8万亩,总产量14.86万吨;杏扁栽培面积35.8万亩,结果面积20.13万亩,总产量0.35万吨;核桃栽培面积8.41万亩,结果面积7.1万亩,总产量1.13万吨;其它干果栽培面积8.16万亩,结果面积2.4万亩,总产量0.16万吨),总产量16.43万吨;山杏面积516万亩,杏仁总产量2.58万吨;百万亩板栗基地和百万亩仁用杏基地已经初步建成。
——自然公园总量大。建成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11处(国家级2处),国家、省级森林公园22处(国家级6处),国家、省级湿地公园20处(国家级5处),国家级沙漠公园2处,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3处(国家级2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5个(国家级1处)。
——林下经济发展迅速。承德林下经济发展方向主要包括林药、林苗、林菜、林粮、林草、林花、林菌、林蜂、林禽养殖和林畜养殖等,已开发面积74.3万亩,产值约4.5亿元,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和林苗一体等四种开发模式。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市属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指导全市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配合国家、省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承办国家公园规划、管理和监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和省、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转变职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市生态安全。依法加强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
有关职责分工。果树(水果部分)管理职责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果树(除水果之外部分)、蚕桑、花卉管理职责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
咨询电话:0314——2091232
办公地址: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1)88607468,(0311)88607626,(0311)88607684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邮政编码:05008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4)12345;0314-2051846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1号承德市行政中心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2097025、2097026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周末: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宣传、安全、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关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0314-205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