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二)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标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局属企业行业管理。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路政、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行政审批局职能之外)、行政处罚等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和防止污染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检验、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船员、航道管理和水上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指导水上遇险救助打捞。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相关企业出资人职责。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项目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所管理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所管辖的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全市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协调国家铁路项目前期、建设和运输等相关事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市级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开发、教育、培训、交流和使用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全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对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交通运输机构及其工作进行督导和管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外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和政务督查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调研。归口管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宣传、通讯报道工作。参与有关应急体系建设。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出国(境)审查等相关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经费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外汇、信贷和银行帐户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规划和交通战备处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拟订、申报和下达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参与拟订全市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辖区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等工作。组织落实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
(五)基建管理处
负责公路新改建项目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的公路建设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公路新改建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新改建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组织收集全市公路新改建项目竣工资料、建立技术档案。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六)公路管理处
负责全市干线公路运营、维护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干线公路维护、运营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干线公路及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路况及相关设施维护和干线公路维护建设市场及相关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干线公路运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协调、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道路运输管理处
承担道路、地方铁路等运输体系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物流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道路和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道路运输、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运政管理、行政裁决等工作。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道路和地方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协调国家铁路项目前期、建设和运输等相关事宜。
(八)海事管理处
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全市水路建设市场、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水上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参与全市水路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船舶(含渔业船舶)等相关水上设施的检验、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水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政策法规处(精神文明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政府规章草案。组织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落实、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调解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局安委会办公室、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局属运输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局属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职业病伤残待遇的申报。负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十一)审计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负责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另设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处。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老干部处: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领导信息
王 涛(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全面工作。
刘英杰(一级调研员):负责人事劳资、干部培训、财务、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处、财务处、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处(应急办公室)、地铁处、质监站(公路工程质量服务站)、各运输公司。
吴刊峰(二级调研员):负责综合规划、项目前期、交通战备、“双创双服”等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和交通战备处(“双创双服”办公室)、设计院。 杨军华(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政策法规、内部审计等工作。分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精神文明办公室)、职教中心、工程处、维护处、材料处、高速公路绿化处、交通宾馆。
刘光磊(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党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治理超限超载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治超办、交通检疫组。
杨三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程建设、主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处。联系市交投集团。
郑 宁(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
马玉杰(三级调研员) 刘祥文(三级调研员):负责机关政务、宣传报道、群团组织、机关后勤、道路开发、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老干部处、事务处。
李建英(二级调研员):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交通扶贫等工作。分管基建管理处、公路管理处、高指办、扶贫办、各养路工区、外环处、定额站。联系市交投集团。
咨询电话:0312-6788100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保定市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7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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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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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2-12345 ;308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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