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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应急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加挂保定市地震局牌子。保定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责:组织编辑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新闻宣传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人事培训和教育训练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拟订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五)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六)火灾防治管理处
组织拟订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
组织拟订森林、草原消防扑救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七)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救援处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九)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四)规划财务和科技处
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经济政策,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六)地震预警处
负责提出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参加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震情会商;负责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烈度速报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管理与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震害防御和震灾救援指挥处
规划建立全市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防震减灾地方立法计划。
指导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抗震减灾指挥部日常工作与指挥体系建设;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八)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培训和教育训练处承担)
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培训和教育训练处等承担。
(十九)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信息
靳旭辉 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代管政治部。
赵武卫 局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局行政全面工作。代管消防支队。
薛文龙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负责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全面工作。
许彦都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人事培训和教育训练处、地震预警处、震害防御和震灾救援指挥处、分管机关党委
王会义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郭振生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救援处、规划财务和科技处。
李萍 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宋福林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胥明智 党组成员、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分管火灾防治管理处、负责消防救援支队全面工作。
张伟光 调研员
分管新闻宣传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市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
马增福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政委
负责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思想政治建设及党员队伍建设。
刘双雄 副调研员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
咨询电话:0312-6788100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保定市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7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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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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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玉泉路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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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2-12345 ;3088807
办公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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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