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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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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调查、挖掘、评估及保护,并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统筹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新建文化和旅游项目规划方案准入评审,并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提出审批意见。

(四)统筹培育、引导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业加快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招商引资,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监测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业行业管理,依法对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机制,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负责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资格的行政审批、年检和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星级旅游饭店评审(复核)、旅游度假区创建等工作。

(六)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文化和旅游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文化和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受理、转办、交办游客投诉,维护文化和旅游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牵头贯彻实施国家、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牵头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的科技创新发展;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与农业、工业、体育、商贸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创建。

(八)负责对经开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负责经开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审查、监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经开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监管经开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九)负责经开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统筹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经开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镇街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规划、引导文化艺术创作和产品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负责经开区文化遗产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管理经开区文物事业,指导实施考古及文物的发掘、抢救、保护、利用和开发等工作,负责文物及博物馆的安全督查;负责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一)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打造,组织实施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活动,提升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重要线路产品的策划包装和推广促销;推动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合作体系。

(十二)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业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内外联络及重要事务的组织和协调,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政务信息、政务接待、机要保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维稳、目标考核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下属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负责编制文化和旅游总体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域旅游各类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调查、挖掘、评估及保护,并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统筹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统计、投资统计;负责文化和旅游项目规划方案准入评审;负责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产业促进科(招商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文化和旅游开发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招商引资;负责文化和旅游企业投融资、生产经营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开展市场综合治理,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资格的行政审批、年检和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星级旅游饭店评审(复核)、旅游度假区创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从业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投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五)公共服务科(广播电视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化旅游扶贫;推进乡村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等“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全域旅游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审查、监管、评价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文化文物科。负责拟订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艺术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指导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文物工作;负责文化惠民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各镇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指导文艺团队建设,引导文化艺术创作和产品生产;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文化文艺活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和管理监督,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申报;负责文物发掘、抢救、保护、利用和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宣传中的意识形态和舆论导控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和运营;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品牌形象的策划、打造、宣传和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促销、推介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重要线路产品的开发、推介和促销;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健全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合作体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应急科。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镇、街道及文化和旅游企业安全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健全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日常事务和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有关文化、旅游行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二)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执行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及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检查。

(三)负责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文化和旅游违法案件。

(四)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五)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六)负责办理文化、旅游行政处罚案件,依法查处文物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督办文化、旅游投诉案件和复议案件。

(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处理或移送交办违法案件,并对违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和向社会通报。

(八)负责开展文化、旅游执法调研,负责执法统计和数据填报工作。

(九)协助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经开区文物保护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经开区文物征集、鉴定、保护、收藏、展览、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四)制止和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一切破坏文物或违犯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实施文物保护工作项目,开展文物调查,健全文保档案,协助开展文物勘探、考古、发掘、研究等工作。

(六)负责经开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馆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馆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牌子。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宣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三)贯彻“普及与提高”的方针,对本地社会单位、城乡文化站(中心)、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实施辅导和指导。

(四)开展群众文化基础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业余学校),为本地区培养文艺人才,组建群众文化业余骨干队伍。

(五)开展文艺作品创作,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演出、展出、比赛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精神产品,丰富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搜集、整理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具体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和弘扬、振兴,推进地方特色文化发展。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图书资料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

(二)根据本地区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采集和收藏各种书刊资料,成为具有地方特点的图书情报资料中心。

(三)通过馆内流通阅览、馆际互借、邮寄借书、书目参考、咨询解答等各种形式和服务手段为读者服务,成为本地区图书馆服务工作的中心。

(四)积极开展书目、索引工作,编印出版本地区馆藏图书资料目录、索引,以及与本地区重点科研、生产项目有关的书目资料,成为本地区图书情报资源中心。

(五)开展农家书屋建设与培训、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培训及古籍普查,实施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

(六)开展全民阅读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读者读书指导活动,宣传推荐好书新书,倡导读书风尚,丰富公众的文化和精神生活。

(七)积极开展业务辅导,指导乡镇、街道图书室建设,建立城乡基层图书网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博物馆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博物馆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征集、搜集、收藏经开区内文物及资料档案,并对其进行科学研究。

(三)负责藏品的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交流工作。

(四)负责博物馆的传播和展陈工作,广泛应用新媒体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扩大博物馆的宣传和教育功能,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五)负责博物馆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六)负责文创产品的开发与研究工作,以增强博物馆的综合效益。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营销中心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营销中心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化和旅游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国内、国外文化和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文化和旅游宣传促销方案,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推介和重大促销活动。

(四)负责重大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景区的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开展。

(五)负责文化和旅游客源市场的调研开发,组织开展重点文化场所、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促销推广活动。

(六)负责制作和发放文化和旅游宣传品。

(七)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宣传和营销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数据中心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数据中心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信息中心牌子。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制定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负责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的智能采集、处理分析、统计查询、预警发布等工作,协助开展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维护数据中心各类主机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确保数据中心系统正常运行。

(五)负责经开区“智慧文旅”建设工作,推广文化和旅游行业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

(六)指导、促进经开区各级文化和旅游机构、文化和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文化和旅游信息技术支持。

(七)提高经开区文化和旅游电子政务、文化和旅游系统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培养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人才队伍。

(八)指导、支持经开区各文化和旅游咨询服务业务开展。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投诉中心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投诉中心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化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

(二)负责受理、转办、交办市民和游客对文化经营场所、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的投诉、举报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文化和旅游投诉,畅通文化和旅游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文化和旅游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和办理。

(四)协助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五)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

(六)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教育和指导工作,发布文化和旅游服务警示,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七)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质量监督人员培训。

(九)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业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王 浩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文物局局长(兼)
何 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王 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亚莉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文物局副局长(兼)
张绍波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党委委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 伟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党委委员
杨丽娟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党委委员、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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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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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3-85276112 ;023-48289963 群众热线:12345

办公地址:重庆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万盛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
万盛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48266738、023—48266728

办公地址:重庆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盛兴路24号国能奥特莱斯商场A馆3楼、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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