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配合开展消防工作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的有关事务。
十、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维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警令处
负责对全局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督办、信访、公文、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指挥中心
负责受理公众报警、紧急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的投诉。负责分局局长公开电话的受理。负责公众违法犯罪举报的受理。
(三)政治处
负责全局民警、辅警政治思想、人事、组织、教育表彰、培训、外宣、工会、妇女、团委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四)纪检监察室
协助分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检举,按照管理权限查处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公安民警申诉。
(五)警务保障处
负责经费保障,基础项目建设、警用装备管理、被装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膳食保障、涉案财物管理、分局大院日常运行管理等。
(六)督察支队
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督办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承担分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负责联系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负责开展民意监测工作等。
(七)审计室
负责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项目审计、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及各类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等工作。
(八)科信科
负责全局应急通信、视频图像建设、运维、保障工作。负责全局网络规划、建设、维护工作以及信息中心机房及内部软硬件建设与运维。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与科技管理工作。
(九)经侦支队
负责打击金融、商贸、涉税、假币、涉众型等经济犯罪以及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协调和指导全区各类经济案件的案侦工作。
(十)治安支队
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民爆、危险化学品、枪支、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等场所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无人机管理、网约房管理、保安队伍监管、烈性犬只管理以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及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同时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和黄赌打击工作。
(十一)校保支队
依法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派出所及校警、保安人员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法制、交通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十二)人口支队
负责办理户口迁移和部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事宜。对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发放、使用、查验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切实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登记工作等。加强对《边境通行证》管理,对前往边境地区的内地公民审验身份证件,签发《边境通行证》。
(十三)刑侦支队
负责全区防范、打击刑事犯罪。
(十四)出入境支队
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持普通护照外国人居停留、签证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审批。承担部分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受理事务。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管理和港澳台人员来内地(大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执行境外人员遣送出境任务等。
(十五)看守所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十六)行政拘留所
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
(十七)强制隔离戒毒所
依法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教育工作。
(十八)交巡警支队
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侦办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认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驾管政务服务等工作。
(十九)法制支队
负责全局刑事、行政案件审核。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和刑事复议复核案件 。执法监督、检查考评。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制培训、考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
(二十)禁毒支队
负责全区预防、打击毒品犯罪。
(二十一)特警支队
负责处置区内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事件等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等。
(二十二)食药环支队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涉及食药环森领域安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二十三)派出所
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27个派出所分别为:鱼洞所、莲石所、云锦所、龙洲湾所、李家沱所、花溪所、土桥所、界石所、观音山所、南泉所、南彭所、惠民所、木洞所、青山所、双河口所、丰盛所、麻柳所、东泉所、姜家所、二圣所、天星寺所、接龙所、石龙所、石滩所、一品所、安澜所、圣灯山所。
咨询电话:023-66212345
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 邮政编码: 40005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62336760
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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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66239815;传真:023-6623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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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