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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天津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和天津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镇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本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本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开展电子数据审计。
(十)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信访、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提案办理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全局性重要会议。督办落实重要事项。审修行政公文和审计项目报告。联系特约审计员。统筹调研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资金收支等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保障事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施运行维护、安全保卫、干部值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起草信息化方面规章制度,牵头负责机关信息安全,承担应用系统、网络通讯、审计网站和局机关计算机等设备管理维护。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公务员招录,工资福利管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支部和群团组织等日常工作。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法制审理科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审计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审计业务质量管理。负责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提出审理意见。负责协调业务部门向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移送重大案件(事项)线索工作。负责检查评估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负责审计业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归档及管理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审计统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三)电子数据审计科
统筹组织电子数据审计及日常审计监督。负责制定电子数据审计有关制度,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审计,承担区级联网单位电子数据采集、接收、整理、入库和数据使用授权管理,负责电子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利用,负责数据安全管理检查。承担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四)财政审计科
统筹组织财政审计工作。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组织起草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统筹组织企业审计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组织驻外非经营性机构财务收支审计。承担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
统筹组织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组织区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统筹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审计和整改。统筹组织社保审计工作。组织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审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承担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统筹组织投资审计工作。组织并承担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承担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七)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科
统筹组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统筹组织农业农村审计工作。组织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承担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八)经济责任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区管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审计项目整改落实工作。承担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对区内部审计协会的业务指导。承担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领导信息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凌
个人简历:王凌,女,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主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一级调研员:张国仲
个人简历:张国仲,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周春芬
个人简历:周春芬,女,汉族,196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主管工作:分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陈景路
个人简历:陈景路,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主管工作:分管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
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胡志耘
个人简历:胡志耘,女,汉族,197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主管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
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兆新
个人简历:胡兆新,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主管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副局长:刘桂艳
个人简历:刘桂艳,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无党派人士
主管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审计科、综合法制审理科
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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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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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