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拟订普及法律常识和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
(四)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等日常事务;指导监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工资待遇、职称评审及相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老干部工作等。
(三)综合指导科
负责市、区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协助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负责本系统统战、残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四)装备计财科
负责本局财务、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相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法律援助中心预决算、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北辰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
负责全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法治宣传科
负责拟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区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
(七)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推动区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和本系统做好法律顾问的聘任及联络、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公职律师业务活动等。
(八)公共法律服务科
牵头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等。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员队伍建设;承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十)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调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人员注册培训考试及申领执法证工作;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推动、监督街镇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等。
(十一)行政复议一科: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事项的统计工作等。
(十二)行政复议二科:负责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起草或拟订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等。
刘春杰 任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 勇 任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副局长
鲁文平 任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洪凯 任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副局长
宋庆柱 任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周桂明 任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咨询电话:022-26390640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邮政编码:3004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下午(伏天)2:30--5:30;下午(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2-86814791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邮政编码:3004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伏天)2:30--5:30,(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