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议、纪要、信访、公文、公章、档案、保密、后勤管理、政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重点工作任务督办、接待联络、机关安全、值班值守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思想文化宣传、统战、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财务的日常收支管理、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内部经济审计工作,负责工会、党费的收支管理,审核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与财务有关的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林业科
贯彻落实国家、市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造林绿化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造林计划,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建设,组织实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负责林业、湿地、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四、农业产业发展科
负责编制本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布局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镇村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核申报验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农业新能源、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开发与利用。负责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外来物种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调查统计、监测分析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仲裁工作。负责农业领域技术引进,配合开展对外合作工作。牵头组织推动农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困难村帮扶、对口帮扶、盘活闲置农业设施等工作。
(五)农业农村综合管理科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落实农业农村政策性扶持、保险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负责肥料、种子以及农兽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化肥、农兽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动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津南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机行业生产布局、结构调整、设施化建设、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落实相关支农惠农政策;承担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机行业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开展种植业、病虫害的检测、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工作;承担全区动物疫病的检测、监测、预警、预报、诊断、防治、扑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及报告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提供技术支持,对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突发公共疫情的应急准备、现场处置等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机行业方面的教育培训、科普宣传和生产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负责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做好耕地质量保护、监测;组织开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津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和林业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涉及农业和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监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三)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兽药、饲料、畜牧、种畜禽、生鲜乳、屠宰和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兽医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四)负责辖区内市政府批准常设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执法工作。
(五)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六)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组织、指导、协调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水产苗种管理、水产养殖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八)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林业种苗、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林业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九)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十)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渔业、林业等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负责组织推动农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十三)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天津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津南区分校
1、负责成人大中专学历教育及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
2、负责协调及配合市、区有关证书培训工程、教学组织及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农民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4、负责本区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工作。
5、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岗、创业、就业培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专题或阶段性工作。
7、负责本科室重要业务活动信息报送工作。
张树生 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薛小青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永华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石 军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忠斌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同新 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委员、津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咨询电话:022-88637855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伏天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咨询电话:022-88918601 传 真:022-88637860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九号 邮政编码:300357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