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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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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发区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起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全区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本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本区灾害抢救抢险行动,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开发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街、开发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三)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应急管理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区域协同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科)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活动。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安全保卫、保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财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负责国家、本市及本区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决议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部署的专项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制度、规程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执法计划,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等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组织局系统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统一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指挥本区灾害抢救抢险行动。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应急管理装备工作。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际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相关行业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参与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的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会同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依法会同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监查区内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指导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本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本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公共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

(五)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建立本区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有关信息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各镇街、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装备工作。

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综合管理本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协各镇安全培训工作;监督并负责办理技能学校等办学机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危险工种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

(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职能职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领导信息

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富志
主管工作:领导主持区应急局全面工作。
简 历 :郭富志,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士锦
主管工作: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财务后勤、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简 历 :刘士锦,男,汉族,1963年4月13日出生,无党派人士,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范红树
主管工作: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主管党务、纪检、人事工作,主管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简 历 :范红树,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津南区应急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常春蕾
主管工作: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管安全生产执法、信访举报、依法行政、信息化(安防网)、妇联等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简 历 :常春蕾,女,汉族,1973年3月3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刘广利
主管工作: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工会工作
简 历 :刘广利,男,汉族,1974年6月27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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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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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8863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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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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