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面向公众提供一网通办、网上查询、资源导航及提醒服务。
您也可登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户网站首页(http://ghzrzyw.beijing.gov.cn/index.html),点击【北京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进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将于2019年3月20日起开通互联网网上查询服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开通后,查询申请人不用亲自到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在家上网就可以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
一、可以查询到哪些信息?
为发挥物权公示效力,任何查询申请人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中的一种或多种信息,包括:
1、不动产登记的自然状况信息
2、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3、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4、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二、查询时需要提供什么信息?
查询检索条件需要提供以下三种检索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1、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3、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人还可通过特定主体身份信息,进一步查询到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的详细信息,如:
1、本人姓名或名称
2、公民身份证号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温馨提示:
1、本网上服务平台面向个人用户、京注册企业用户与非京注册企业用户进行注册与登录。企业备案见备案须知;个人用户注册请点击[个人用户注册]。
2、网上填报业务步骤为“结束”才可前往登记大厅办理。
3、目前委托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屋买卖业务可在服务平台进行“一网通办”互联网申报,其它业务后续陆续开通。
4、本服务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办事主题清单定制服务,点此处直接访问。
5、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 操作手册(点击**)。
6、本服务平台限支持IE10以上版本。
二、操作说明
1、电脑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点击“信息查询”模块
(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eo/wizard/mainMenu.go)
2、进入后,选择“利害关系人查询”
3、打开申请环节,点击“新建”
4、填报基本信息,点击保存
5、保存成功后,生成业务编号,可以查看、下载各项表单
6、点击“上传证件”按钮,打开上传证件的界面,针对每项材 料,点击上传,可预览。
提示:
(1)上传申请材料应为 pdf 或 jpg 格式,内容完整、页面整 齐、图像清晰,页面中有红头或印章的纸质材料,应采 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或拍照;
(2)利害关系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7、确认填报的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提交”,会出现“温馨 提示:您于工作日 16:00 前提交的查询申请,可于当日在“反 馈”环节查看结果;16:00 之后提交的申请,请于下一个工作 日在“反馈”环节进行查看。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点击“确认提交”后完成提交。
8、在反馈环节,可以查看业务办理进度。预审通过后,等待后台出具查询结果,可在“查询结果”栏查询与下载,不再需 要到登记大厅打印;预审不通过,可在“预审意见”栏查看 预审不通过意见。
电话:010- 55596677 ; 便民热线、扫黑除恶举报 、信访电话: 80858586(7*24小时);信息公开咨询电话:55594628(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 邮编:101160
如题;名下有房但是权利人查询不到,什么原因?
遇以上情况请确认如下内容: (1)房本是否是 08 年之后颁发的? 如果是 08 年之前颁发的,且至今未办理过相关不动产登记事项,那么因没有数据无法进行网上查询,须前往房屋所属地的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现场查询;或在服务平台申请“存量房补录”业务(首页→登记办理→网上填报→存量房补录),由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并补录登记信息后,方可在线查询。 如果是 08 年之后颁发的,请继续确认下一条。 (2)查询是否录入了检索条件? 如果没录,那么请电话咨询 55595499; 如果录入,那么请确认录入信息须与房本上的完全一致才能查询到,并且,如果录入的是产权证号,证号中的括号须使用英文版。若仍然查询不到,请电话咨询 55595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