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
(二)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指导监督本辖区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五)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并实施本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完成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配合编制专项规划。
(六)开展本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工作。
(七)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九)负责落实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十)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负责本辖区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本辖区职责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在地面沉降防治方面的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地面沉
降的防治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和推动落实工作。负责公文办理、文书档案管理、会务公务接待、应急值守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网管理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公务员招录、遴选、选调、考核、登记、奖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福利保险、政府采购和后勤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工作科。负责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公文办理、具体落实和服务督办工作。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保密管理等工作。协助分局党组抓好分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教育的推动落实。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对接新闻媒体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管理、协调对内对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党外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科)。负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地名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负责综合业务管理和业务协调、重点项目督办、双万双服工作。负责窗口建设工作,落实分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新建项目地名、新建道路的命名管理工作。配合区公安分局、公检法、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案件的综合统计和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行政许可业务会审工作。负责推动科技创新、技术标准落实和信息化建设、信息服务工作。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设项目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审查辖区职责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建设项目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科。负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负责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本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承担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配合编制专项规划。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政规划管理科。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工程类项目选址和相关用地预审工作,核发市政工程类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配合并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科做好市政工程类项目用地划拨决定书的线上申报等工作。负责市政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科)。负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承担本辖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承担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项目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划拨决定书。负责土地供后开竣工延期和闲置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实施。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落实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辖区职责范围内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内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负责组织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制定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证后管理和执法监督科(信访科)。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查处辖区职责范围内重大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违法案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土地供后日常核查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及突发应急事项处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890等服务热线、网络留言、信访系统来件等工作。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负责河北分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丁 强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负责党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保密、宣传工作;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项目规划管理及证后工作。
李福强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测绘管理、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网络维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更新、城市修补规划工作。
郑建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行政工作;负责公务员招录、机构编制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管理及证后工作。
边凤民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二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咨询电话:022-26290200(区政务服务办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 邮政编码:30014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45,14:00-17:00(伏天:8:30-11:45,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