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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方面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本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开展特别重大灾害、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驻我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七)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部门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2)区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线路的确定工作,负责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与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在防汛抗旱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2)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编制防汛抗旱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汛期间积水抽排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安全保卫、保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执法监督科)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执法计划;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等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公众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训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中介机构。
(三)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规章制度、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依法会同区相关部门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安全监管科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和公共服务事项备案工作。
(五)应急救援科(应急指挥中心)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拟订有关信息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区级应急指挥平台的值守、管理和维护,指导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驻我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管理装备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相关行业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和公共服务事项备案工作。
常宏生
职位:书记、局长
领导简介:常宏生,男,汉族,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冀宝勤
职位:副局长(正处级)
领导简介:冀宝勤,男,汉族,1963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睿
职位:副局长
领导简介:刘睿,男,汉族,1979年4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磊
职位:副局长
领导简介:王磊,男,汉族,1976年9月生,民革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兴华
职位:副局长
领导简介:王兴华,男,汉族,1979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宋建水
职位:二级调研员
领导简介:宋建水,男,汉族,1966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东区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咨询电话:022-24129391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3号红城小区商业广场(7号楼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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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入伏: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022-24222686 传真号码:022-24222686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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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24125988
办公地址:河东区卫国道133号红城小区商业广场(7号楼底商) 邮政编码:3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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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入伏: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