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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本区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财政转移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六)负责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对政府采购实行监督和管理,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和监督评估制度。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负责制定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本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各类会计人员。负责本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和监管工作。
(十二)参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管理。
(十三)负责本系统理论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和咨询工作。
(十四)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十七)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一)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统计、信访和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制定机关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信息化科(债务科、法制科)
贯彻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政策和法规,制定机关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房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和信息系统硬件、网络等资源的管理工作;安排年度信息化开发建设资金预算;负责同上级主管部门、区相关部门和机关各科室电子政务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负责信息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政府性债务相关政策和制度;制定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分析,定期以书面方式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债务风险以及防控工作情况;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归集行政执法信息;组织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预算科
贯彻国家和本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等制度和区域性财政政策;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编制年度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进行收入情况统计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负责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变动工作,管理预算指标;负责办理与市财政局年终结算等有关事项。
(四)行政事业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
(五)综合科(企业科、基建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政策、制度;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负责本区财政资金清欠工作;负责区级担保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工业、公用企业财务制度和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生态环境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负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快报、月报和年终结算报表的编制以及分析说明情况;负责管理科技创新基金;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财政性建设支出政策和制度,管理建设性支出。
(六)社会保障科(财政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领域财政政策及管理制度;参与拟订相关领域规划、办法;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及专项资金;负责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本局内部控制管理。
(七)会计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准则、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区会计的管理工作,组织区级预算单位会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本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和监管工作;负责本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对国有资产转让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依据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置换和登记备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八)国库科(税源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金库管理、总预算会计等政策和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转移性资金和区级资金的拨付;组织实施本区财政工资统发工作;汇总、编制本区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决算公开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财源建设规划、方案;掌握本区经济工作动态,提出财源建设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区级收入预算目标;根据税收完成情况,承担税源建设情况调研和分析工作。
(九)政府采购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受理相关投诉,统计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张杨
领导简历:张杨,女,汉族,1980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河东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工作。
黄建明
领导简历:黄建明,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预算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分管办公室财务资产、安全生产、节能、应急工作。
孙晓娟
领导简历: 孙晓娟,女,汉族,1970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信息化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绩效、政法、综治、宣传教育、创文、创卫、保密、档案、老干部工作及党支部工作,协助做好办公室行政工作。
何鑫
领导简历: 何鑫,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国库科、会计科、综合科、财政服务中心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分管办公室统战、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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