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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综合管理、粮食管理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地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推进全区服务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综合性政策。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市、区服务业引导资金工作。
(五)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承担筹划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储备工作。
(七)落实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结构优化的有关政策。
(八)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研究,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根据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分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负责粮食储备安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提出启动应急方案和相应行动建议。承担粮食市场监测和粮食储备任务。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市价格管理部门下达的定价、调价方案。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负责农副产品、房地产价格监测和信息上报。负责价格认定工作。
(十二)组织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倡议。负责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计划、措施,并统筹推动。
(十三)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 依照“三定”规定与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党务、人事、纪检、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公文、会务、安全生产、信息、保密、财务、电子政务、政府采购、接待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经济综合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起草年度计划报告;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提出综合性调控的对策建议;承担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经济运行情况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有关工作;承担区委财经办日常工作。
3.体制改革科:承担指导推进和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组织研究、论证和拟订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协调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服务业发展科: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服务业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综合分析、监督指导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和主要目的执行情况;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申报国家和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服务业引导资金。
5.投资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监测分析投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整目标、政策措施;负责重大项目前期组织协调推动工作;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立和维护重大项目库;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发展规划科:负责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的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负责对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的分解和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修编工作,协调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7.价格综合管理科:按照商品及收费管理目录有关规定,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及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监审、管理;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国家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商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关于经营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对主要商品实行动态监测;负责粮食市场监测、管理和粮油信息上报工作,拟订启动粮食应急方案。负责储备粮的管理。
8.协同推进科:负责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相关重要工作;协调推进落实承接非首都功能、产业升级转移、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资源能源、对内对外开放等各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研究拟订相关规划、计划、方案、项目和综合性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检查落实。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寇丽
牵头负责全委工作,分管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服务业发展科,办公室(党务、人事、纪检、固定资产)
分管办公室(不含党务、人事、纪检、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科、协同推进科、价格综合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公共信用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咨询电话:022- 27256103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2号科技金融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伏天下午上班时间14:00-17:00)
咨询电话:022-27256208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2号 邮政编码:3002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伏天14:00—17:30)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联系电话是多少?机构职责:依法为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协助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开展信用教育、培训与宣传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价格认证服务工作。地 址:和平区曲阜道81号邮 编:300042联系电话:022-2731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