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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第一条 南独乐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
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第二条 南独乐河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三条 南独乐河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应急值守、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外事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使用、监督和考核。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工作。统筹管理编制外各类人员。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负责信访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防范邪教活动。协助做好“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防震减灾、防汛抗洪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普法等相关法制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主要职责:负责城乡规划相关工作,按要求编制镇域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镇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辖区内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协调做好辖区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制定本镇旅游业发展规划、乡村旅游业发展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等。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以及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民生保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就业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负责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分配及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推动本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科普、群众性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镇农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推动果品产业发展。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批准。负责宅基地的建设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政策,制定相关措施,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负责推进本级河长制工作。负责绿化美化、义务植树及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村(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平谷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南独乐河镇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
岳长武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韩国鹏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晓军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小红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副镇长
贾静宇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副镇长
王静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副镇长
于连忠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媛媛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刘相宇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闫子燕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韩宝全
职务: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党委委员、党委书记
咨询电话:010-69962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7号 邮政编码:101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8: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8:30—17:30
咨询电话:010-89997305
办公地址: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 邮政编码:101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咨询电话:010-89999570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