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相关政策、规划。
(二)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督促检查重点任务的落实。
(三)负责研究街镇工作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在区委、区政府授权指导的街镇工作领域,负责牵头协调跨街镇、跨部门的相关事务,确保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划研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工作督查。
(六)负责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针对城乡社区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
(七)牵头推进居(村)委自治建设。
(八)负责牵头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服务有关工作,承担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各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承担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九)牵头做好对基层社会治理、街镇典型工作经验的发现、培养、总结和推广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要统筹谋划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制,理顺条块关系,加强综合保障。
(十二)与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牵头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工作;负责职业社会工作者相关工作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统筹协调社会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督促检查社会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社会建设工作典型经验。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居(村)民委员会选举,负责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牵头推进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政策研究和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财务管理、教育培训、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置。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研究起草有关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政策、规划,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督促检查重点任务的落实;负责研究街镇工作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在区委、区政府授权指导的街镇工作领域,负责牵头协调跨街镇、跨部门的相关事务;牵头做好对基层社会治理、街镇典型工作经验的发现、培养、总结和推广工作。
(二)社区建设科。负责研究本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整体目标、工作思路、阶段目标和主要任务;承担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工作督查;牵头推进街镇层面社区共治工作,推进居(村)委自治建设;承办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撤销、合并、新建及更名等审核报批工作;创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工作机制;负责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针对城乡社区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承担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及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全区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综合素质及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专业水平。
王方文(党组书记、主任):全面负责党组、行政工作;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
朱 俊(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分管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机关党建、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宋 婷(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社区建设科、机关妇女工作;
陆慧萍(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综合协调科。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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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