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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固定资产、财务、信息、信访、12345市民热线、对外宣传、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管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督查上级工作部署、委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负责国资国企的联系、情况反映和工作协调。
负责人:董元田
(二)企业发展科。负责拟订全区国资中长期发展战略、实施计划、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审核、监督监管企业发展规划;负责国资政策、国企发展等信息的收集、调研、分析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或组织开展区国有资本重大经营性项目投融资可行性研究工作,以及监管企业投融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研究、分析国有企业不动产存量及使用情况;负责起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具体国企整合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履职清单》内涉及的企业重大事项批复和备案;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划拨、资产处置等产权管理基础工作,负责拟订产权登记的规章制度;产权登记、变更等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重组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人:钱骏
(三)财务监督科(清产核资办公室)。组织和监督国有企业国资经营预决算、财务预决算、收益收缴等财务监督工作;开展监管企业财务分析评价,以及本区经营性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年度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财务动态监测、风险监管和分析评价等工作;拟订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负责人:陈艳
(四)业绩考核科。负责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年度及任期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分配方案,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监管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
负责人:韩蔚
(五)法律事务科。负责指导、协调监管企业有关制度建设、合同审核、章程审核等法律相关工作;负责委内有关法律事务,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监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负责对监管企业重大经营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指导监管企业加强法制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龚妍
(六)审计稽查科。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和计划;指导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审队伍建设;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企业经营活动、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评价及督促审计整改;负责监管企业改革重组财务审计报告质量的审查。
负责人:董德一
(七)组织人事科。指导国资国企党组织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发展、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工作;指导国资国企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国资国企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录用、任免、考核、奖惩、调配、轮岗、培训、挂职、辞退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派驻组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人:陆颖蓉
(八)公司治理科。研究拟订公司治理相关政策制度,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监管企业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选聘、委派、管理、考评、薪酬制度设计及组织实施;审核指导区管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及其重要子公司经营层的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日常运作,受理董监事会、董事、监事工作报告,联系职工董事、监事;指导监管企业推进经营管理人员选用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储备、培训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企业各类人才档案数据库;指导企业用工管理工作,核定监管企业的内设机构、用工员额控制数。
负责人:顾鸿耀
领导分工
沈建明:主任。全面主持行政工作。
窦炜旗:副主任。分管国资系统政策法规、法律事务、一网通办、企业安全生产、综治、应急值守等工作;分管国资系统内部审计、经营绩效专项审计、区国资系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等工作。分管法律事务科、审计稽查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系城管、市场监管、环保市容、创全、防汛防台、进博会等工作。
高亚男:副主任。分管国资系统督查督办、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对口帮扶、合作交流、信息化建设、保密、档案、机关财务等工作;分管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经济运营统计分析、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清产核资、经营预算、收益收缴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监督科。联系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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