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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有关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议,落实有关民族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内设办公室、民族和经济社会发展股、语政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民委人员编制有行政编制7个(含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6个,实有人员13人(含西部计划志愿者1名,三支一扶社区民生1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领导分工有:苏雅拉达来主任主持民委全面工作。
樊忠林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常务、民族经济、财务、审计、政工、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成份变更、城市民族工作、保密、后勤接待工作,分管办公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
庞海滨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党务、党风廉政、巡察、蒙古语文、古籍整理、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双随机、卫生、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依法治县、疫情防控、综治维稳、信访、工、青、妇、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语政股、社会经济发展股。
主任:苏雅拉达来 联系方式:13904780663
副主任:庞海滨 联系方式:13314781141
副主任:樊忠林 联系方式:13789483832
咨询电话:0478-4234567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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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