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五)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程,管理全市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学校建设。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监督管理。
(八)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科研和安全工作,加强体育文化建设,促进体育可持续发展。管理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九)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体育发展重大事项。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政务、事务以及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并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体育文化、宣传教育、新闻发布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负责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制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竞技体育科。研究制定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竞赛计划,制定实施全市性体育竞赛规程。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承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体育学校建设。负责全市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体育产业科。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用品销售等产业发展。负责编制我市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体育产业统计等工作。
领导班子
刘 键: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市体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市体育学校。
道日娜:一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机关人事、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信访、扶贫、体育项目器材招投标;分管体育产业科、市全民健身中心、市老年体协。
张 超:党组成员、副局长,抽调内蒙古自治区派驻五原县扶贫攻坚总队工作。
咨询电话:0478-12345;8521219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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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