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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拟订涉农的财政扶持、农产品价格、农村金融保险、对口支援地区的交流合作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体育、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协调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按照分工,管理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及花卉等经济作物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种养环节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负责外来物种监督管理。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国家标准。负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质量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治工作。负责拟订重大动植物疫情控制和扑灭计划,负责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以及水生野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职权认定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承办有关农业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根据金山农业生产需求,配套建设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渠系建筑物、道路、仓储及晾晒等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能力;在满足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的基础上,开展高效节水、农田水利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广。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农村河道和圩区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养护;指导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与上海市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制定经济果林产业政策、产业推进、果林设施、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经济果林的技术指导、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病防控管理工作。上海市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资源管理,林业建设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林业养护管理,林政执法等工作;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要求,负责经济果林资源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负责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检疫工作。
3.与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监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
4.与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金山地产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对金山地产食用农产品进行分拣、清洗、切割、冷冻、包装等简单处理活动的监督;负责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地产农产品的行为,负责农民分散生产加工豆芽行为的监督管理。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存储、运输服务的经营者进行备案。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工作衔接,形成监督管理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文秘、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办的日常事务,承担督促检查、绩效考核有关工作。负责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抗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处置工作。负责系统内各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本系统统战、工会、妇女、团委工作。负责干部管理、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员考核、人事档案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研究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建议。负责部门预算的编报并组织执行。负责委机关各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负责指导、审核委属各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会计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委机关国有资产完整和安全。
(四)农业投资科。负责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农业布局规划和农业发展计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研究提出农业投资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促检查、绩效评估。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负责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村庄改造,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参与区划调整、小城镇建设及城镇化发展相关工作。参与编制农村规划等相关工作。协助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和监督考核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六)农经指导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的管理、监督,参与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审查、制定。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参与拟订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研究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协调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科。拟订种植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开展生产统计,发布农情信息,开展先进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发展节水农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产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备荒种子调拨。承担区域内商品有机肥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植物检疫,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落实蔬菜、农业机械化、经济果林项目建设计划,承担“菜篮子”工程专用车管理工作,并进行行业管理。拟订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三区划定后的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八)养殖业管理科。拟订畜牧业、渔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渔业行业,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地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产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九)综合业务科。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地产农产品供应的有关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业继续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的国内国际合作。
(十)品牌建设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综合协调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农业品牌建设,牵头落实“金山味道”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措施。负责农业节庆活动。负责指导地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负责绿色、有机等示范区创建,承担有关国家级农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评比,负责区域内优质农产品参评。负责指导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以及电子商务等营销新业态培育。
苏振洪(党组书记):全面主持党组工作,负责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促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分管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考核、绩效考核、重点工作督查、政法等工作。
叶文娣(主任):全面主持行政工作,分管财务、档案、审计、行政监察、安全生产、农业行政执法、委内资产管理等工作。
袁碧云(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工会主席):分管宣传、统战、人事、群团、老干部、保密、外事、意见提案办理等工作,协管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审计、行政监察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杨文良(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种植业、农业机械、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科技教育、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农业环保、耕地质量、防汛防台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楠(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美丽乡村建设、畜牧兽医和渔业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村综合帮扶、宅基地管理、三峡移民、行政审批、信访、法制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冯春欢(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农业规划、农业项目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农用地管理、农田建设管理、农业品牌建设、农业旅游、农业节庆活动、农产品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务公开等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正旺(二级调研员):协管农业行政执法。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元珍(三级调研员):在区委巡察组工作。
张琼(三级调研员):协管美丽乡村建设。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君(四级调研员):协管委内资产管理。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1)579210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 - 11:30;13:00 - 17:00)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57922287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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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 - 11:30;13:00 - 17:00) (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