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实施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文化保护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三)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与城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及区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各镇、街道、工业区编制所辖范围内的各类规划,并依法审核各类规划。
(四)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区级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负责城乡地名、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土地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六)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本市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七)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有关制度、标准、规范,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规划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八)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开垦、整理、复垦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十一)负责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统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十二)负责有关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有关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落实有关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有关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有关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依法负责各类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收回、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和基础测绘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和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监管效能。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公开、公文管理、资产管理、安全、机要、保密、宣传、内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有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四)监督法规科(信访办公室)。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等工作。
(五)国土用途实施科。负责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总量控制与用途管制。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审查、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负责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土地整理规划管理工作。
(六)规划管理科。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核及报批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建筑规划管理科)。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发证工作。
(八)历史风貌保护科(地名管理科)。负责历史风貌保护和乡村风貌特色保护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九)自然资源利用科。负责编制本区年度用地计划。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征用、划拨、集体土地(含农民建房用地)的使用以及临时用地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负责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计划的实施管理。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技管理科)。负责全区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测绘管理和自然资源调查工作。依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有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规划、建设、管理。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征地补偿管理科。负责全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杨国贤(区规划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干部、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财务、土地储备、基层所建设等工作。
蔡风平(区规划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分管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统战、保密、群团、人武及双拥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管干部、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对接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卫相(区规划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综治、信访、信息化运维工作、测绘和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规划和土地行政执法、规划竣工验收、土地核验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同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管政法工作。
曹友强(区规划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各类城乡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历史风貌保护、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计划、设施农用地备案、土地整治(减量化)、土地征收补偿、城乡地名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同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奚敏(区规划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全区自然资源的管理、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筑规划管理、行政审批改革、地矿、土地观测点工作、诚信体系建设、局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同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管统战工作。
汪效弟(区规划资源局副调研员)
分管局重点工作推进督查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同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管土地征收补偿、人武及双拥工作。
倪亦农(区规划资源局副调研员)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同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管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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