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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鄂托克前旗气象局,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北纬38°11′20″,东经107°28′00″,海拔1333.2米。始建于1960年1月,原为城川治沙气候服务站,1986年1月迁入现址,属国家一般气象站。近年来各项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形成了以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气象信息加工分析系统、气象预报服务系统为主体的气象服务体系。
鄂托克前旗气象局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2人。在职人员学历情况为:研究生3人,本科生9人;职称结构:副研级高工1人,工程师6人,助工5人。
二、职能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苏木、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助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477-12345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委(苏力迪西街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7-12345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公园西街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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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