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旗现代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旗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全旗能源生产、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负责全旗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拟定全旗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和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
(四)组织推进全旗能源重大装备技术研发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
(五)承担全旗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转报全旗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全旗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协调全旗煤矿、石油天气长输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七)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旗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依法保护电力设施,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工作。
(八)负责旗本级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能源领域违法行为,协助办理重大行政案件。
(九)统筹全旗煤矿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旗能源局是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旗能源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与旗工信和科技局的职责分工。旗工信和科技局商旗能源局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3.与旗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能源领域应急救援工作。旗能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518566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制度建设、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旗委、旗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研究全旗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起草有关贯彻能源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涉能源领域规范性文件和项目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性工作。指导规范全旗能源行业依法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负责能源行业信访维稳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措施。
负责指导能源企业的劳动组织管理工作,监督能源企业的职工劳动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保险、编制、干部培训和退休人员等工作。
负责煤炭管理票证的申领、发放、收缴、稽核、销毁制度的组织拟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税费调查、统计、分析、建议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建、采购、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行政审批室),联系电话:0477-5185660
研究能源发展战略重大问题,提出全旗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旗能源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负责研究能源金融发展、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能源重大事项的跟踪、调度和落实。参与拟订全旗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负责推进全旗能源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和建设能源大数据。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全旗煤矿、洗煤厂、煤层气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瓦斯抽采利用、绿色充填开采、露天煤矿边帮煤回收等项目的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及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旗能源科技进步相关工作。指导全旗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能源重点科技专项和重大示范工程。组织推进全旗能源重大技术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工作。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产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石油、天然气、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等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的核准、审核转报等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火电、电网等发展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电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协助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监测分析电力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负责全旗电力运行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电力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企业电力运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依法监督管理电力事业和保护电力设施。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
负责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牧区能源发展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审核转报等工作。
(三)综合监管室 ,联系电话:0477-5185646 0477-5189406
负责组织拟订全旗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全旗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监督检查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指导和监督全旗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建设。配合协调上级各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隐患数据上报等工作。负责煤炭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配合协调全旗煤炭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承担能源安全生产综合业务。
负责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网、炼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依法监督检查全旗石油天然气管道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和长输管道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配合协调全旗石油天然气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负责全旗能源行业经济运行监测,承担能源行业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预警、形势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全旗能源行业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能源产品销售和能源产品运输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煤矸石认定、资料存档和煤场票兑换工作。承担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供应中的问题。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傅挨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浩、朱建刚、刘贵文
党组成员:李爱国、王霞
咨询电话:(0477)5219271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锡尼街7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77-2258300、0477-2258377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万通家和小区西南侧,公园路东、南园街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8:30—12:00,15:0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477-2258300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南园街与公园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