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全旗教育体育发展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教育体育改革政策措施与发展规划,制定全旗教育体育年度计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系改革。
(二)负责全旗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师、校园长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岗位管理、职称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投资,教育体育技术装备政策,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旗教育和体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四)指导全旗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家庭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
(六)指导全旗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七)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统筹管理全旗足球工作。
(十)负责承办参加各级各类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全旗各类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发展和管理裁判员队伍,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
(十一)指导并组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发布教育体育督导评估报告。
(十二)负责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四)拟定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教育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指导完善教育体育产业布局,负责教育体育经营活动的准入审批工作,负责全旗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工作,拟定各类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设置、布局调整规划提出意见,提出教育体育系统基建项目及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教育体育基建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党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教育捐赠、学校后勤服务的管理和实施,协助准格尔旗教育基金会管理教育基金,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后勤保障、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四型机关”创建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数据统计、经费管理、会计核算、绩效评价、财务培训、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二)教师工作与组织人事股
负责学校教师、校园长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旗各类学校教师、校园长、行政干部培训提升和继续教育规划,拟定教师招聘、校园长竞聘和交流轮岗方案,组织拟定教育体育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岗位管理、职称申报、教师专业能力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教师请销假、干部考核任免、岗位奖励、农村补贴、人事档案、工资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等相关工作。
(三)教育督导室
组织开展对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指标制定、监控督导、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对全旗各类学校、幼儿园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拟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全旗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组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统筹开展全旗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四型校园”创建等相关工作。
(四)教育管理股
负责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美育、劳动教育、学校卫生、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学前教育、民办中小学教育、民族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美育、劳动教育、学校卫生工作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拟定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中小学教育准入制度,指导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指导全旗各类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德育队伍建设、家长学校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温馨教室创建工作,指导全旗各学校、幼儿园美育、劳动教育、艺术展演、文化育人、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卫生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市级示范校(园)申报和验收工作,指导全旗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制度建设、教育教学、教研教改、课题研究、特色建设、素质评价、社会实践、文化建设、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规范办学、民族传统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出并指导民族教育“双语”教学和教材研发建议,协助指导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管理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设置工作,指导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等成人非学历教育,管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等校外教育活动的实施,协调关心下一代工作,统筹管理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创建文明城市、评优选先、学籍管理、防流控辍、划片招生、阳光分班、布局调整、职业指导、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
(五)体育管理股
负责全旗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管理工作,拟定全旗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拟定全旗体育竞赛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竞技体育、课余训练、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旗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统筹管理全旗足球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全旗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旗各体育社团、体育休闲运动场馆等,承担器材准入、竞赛审批、场地管理、体育交流、体质监测、数据统计、重大赛事协调等相关工作。
(六)市场管理与安全法规股(行政审批办)
负责教育体育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旗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拟定本区域教育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制定教育体育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各类安全法制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估方案,指导完善教育体育产业布局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行,提供社会教育体育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安全工作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安全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饮食安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和禁毒教育工作,协调指导防范处理邪教、扫黑除恶、“校园贷”、校园欺凌防治等涉及学校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经营活动的准入审批、学前教育等民办教育审批和发证、体育协会审批、教育体育从业人员资格年检、各类安全检查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兼任旗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总督学)。
旗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靳斐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康 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有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邬建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安晓红
咨询电话:0477-4898119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源南路亿德大厦(金力和小区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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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