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信息
晋中市外事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交及台港澳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党对外事和台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服务。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对外及对台港澳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外事、台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定全市外事、台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对台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三)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指导协调全市相关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涉台港澳工作。指导、协助处理全市涉外突发事件和涉台港澳事务。
(四)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港澳经贸工作。协调推动与我市对外、以及与台港澳地区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学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办理市级领导因公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协助做好市级领导和有关重要人士赴台港澳事宜。
(六)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涉台港澳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台港澳活动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本市配合进行的外事和台港澳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及赴台港澳工作。对因公出国和赴台港澳团组审核把关,统一办理因公出国和赴台港澳申报手续。了解、掌握全市所属因公出国及赴台港澳团组和人员在国外和台港澳地区的活动情况,并按规定报告。
(八)归口管理全市礼宾工作。承办中央及省安排来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其他重要外宾以及台港澳政府官员、知名人士的接待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台港澳来访人员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对台港澳政府官员、知名人士邀请工作的审核把关和报批工作。
(九)承担本市对外友好城市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对外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十)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对台宣传和对台新闻交流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和各部门开展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国、台港澳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晋中采访事务。做好全市从事外事和台港澳工作和涉外、涉台港澳人员的培训教育,做好公派出国和赴台港澳团组和人员的行前教育,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坚持外事工作职能和台港澳工作职能统筹融合、合理设置,确保权责一致、协同高效、形成合力,确保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对台、港、澳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服务中央外事、对台港澳工作大局,服务晋中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综合科 外事科 台港澳科
晋中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