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上海市徐汇区档案局、上海市徐汇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落实本区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区的档案工作。
(三)负责制定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区档案专业职称相关工作。
(四)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赋予的档案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对全区重点档案的登记、监管、验收工作。
(五)负责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全区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确保档案和信息的完整与安全。按规定对馆藏档案进行整理、鉴定、开放、销毁、保管、统计,编制检索工具,研究并采用科学方法,对档案实施有效保护,抢救修复破损档案。
(六)负责收集、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八)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资料的利用服务,承担政府公开信息的集中查阅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文化宣传和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业务交流。
(十)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事务办理工作,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好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徐汇区地方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区地方志工作规划,编制编纂方案,统筹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区地方志工作。
(二)负责拟订本区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组织编纂本区年鉴、续修区志、编修地方史,指导综合年鉴、专门年鉴编纂。负责指导、组织评议、审定、验收本行政区域内列入规划的地方志。
(三)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旧志整理和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拓展社会用志途径,组织地方志法规和文化宣传、展览展示等活动。
(四)负责组织本区地方志编纂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21-2409222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一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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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1.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厅):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 - 16:30) (节假日除外,中午设值班窗口) 2.个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B厅):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 - 16:30) (节假日除外,中午设值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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