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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管理职责
庐江县城市管理局管理范围包括: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数字化城管考核;指导监督考核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处罚;全县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和检查考评;以及跨镇(园区)间及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等;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城市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规划和管理规定;负责编制市政、市容环卫等公用设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规划、建设、国土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
2.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案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指导督察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处罚不当和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做出更正或直接查处;承担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等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行政许可;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实施监管考核;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审核工作、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对垃圾处理企业运营实施监管。
4.参与县城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卫设施等重大公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道路、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
5.负责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负责全县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立面容貌和沿街景观管理。
6.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7.负责城市机动车停车场指导、服务、监督管理和依法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8.负责县城规划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公厕的清扫保洁和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场的管理工作。
9.负责依法征收和管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等有关规费;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本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2.履行县委、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职责
1.集中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集中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乱占滥建、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容貌、城市交通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集中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集中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8.集中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领域其它行政处罚权。
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以实施与执法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面推行城市管理属地负责,城市管理事务和服务全面下沉,管理和执法力量向镇(园区)下沉。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的监督主体和城管执法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城管执法队伍,负责指导、协调、组织、保障全县城市综合管理及执法工作,对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案件进行查处。镇(园区)是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执行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城市综合管理日常工作,落实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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