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南宫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省、邢台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省、邢台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邢台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有关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邢台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宫市胜利大街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9-5180069
负责人:宋福仓
咨询电话:0319-5058358
办公地址:邢台市南宫市东进大街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9-5050001
办公地址:南宫市东进大街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9-5050000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东进东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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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