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商务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五)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的贸易方式。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口岸协调工作,做好口岸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口岸建设规划管理体制和口岸查验制度改革的建议;负责往返港澳客货直通汽车运输企业的车辆牌照管理;负责联系海关、商检、交通运输等单位的有关工作。
(九)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企业开展服务外包工作,组织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十)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拟订和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贯彻执行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的审批或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转报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三)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饮食服务业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酒类、典当、拍卖、租赁、旧货、再生资源回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管理,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建设。
(十五)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松滋市商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