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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至县扶贫开发局(县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扶贫调研,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乡镇、村扶贫开发工作。
(二)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和宣传信息工作。
(五)负责帮扶单位社会扶贫工作的联络协调、业务指导。
(六)负责全县贫困农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6月9日挂牌成立,由原县扶贫开发局整建制重组。截至目前,中央、省、市对乡村振兴部门具体三定方案尚未明确,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并将牵头实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咨询电话:0566-3320803、 33207982.网上办事咨询:0566-3320799
办公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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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