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等水务规划。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区河道、湖泊、水库等河湖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域及其岸线的治理、综合利用和保护。负责河涌保洁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五)负责全区供水日常管理。负责属地二次供水设施监督管理。监督协调属地供水设施建设与维护。
(六)负责全区城市排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受市委托代建污水收集支管(含城中村)、涌边截污管、城中村“进村入户”污水收集管。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泵站、补水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
(八)拟定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组织编制年度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程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和评价工作。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牵头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统筹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本区水库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三)参与全区防洪排涝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执行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协调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指导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保护水务设施,负责全区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违法水事查处工作。协调解决水事纠纷。
(十五)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水务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水务科技和交流合作。对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水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备,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安保、保密、信访、接待、法制、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计划资金科。研究拟定区水务建设中长期计划。组织编制年度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填报工作。组织编制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工程立项手续。承担局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三)水利科。负责河道、湖泊、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河湖和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依据法定权限做好水资源管理。负责取水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审查。对水利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河涌的保洁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四)给排水科。负责属地计划停水审批。负责属地二次供水设施监督管理。监督协调属地供水设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与维护。配合属地供水水质、水压监督。对排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指导本区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委托代建的污水收集支管(含城中村)、涌边截污管、城中村“进村入户”污水收集管的建设。负责区级排水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区级权限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五)执法一科(挂执法一大队牌子)。负责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洪抗旱和水文检测等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各类河道案、水工程案、水资源案、水土保持案、违法排水等依法做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协调水事纠纷。配合上级部门对局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协调督办受理案件的审批工作。
(六)执法二科(挂执法二大队牌子)。负责监督管理水务建设市场,规范水务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开工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水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和统筹工程验收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务工程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做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三、领导信息
张绍辉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彭德文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管理、城市排水应急、消防安全、水务建设市场管理、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务工程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兼任区河长办排水单元达标攻坚组组长;具体分管给排水管理科、执法二科(执法二大队)、区给排水管理中心。
黎明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人事、保密档案、机关政务、机关事务、法制、新闻宣传、信息公开、信访维稳、“工青妇”、后勤管理、水利管理、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和规划、水土保持、水库移民、水利应急和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养、水事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线口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兼任区河长办污染防控组组长、碧道工作组组长。具体分管办公室、水利科、执法一科(执法一大队)、区水务设施管养中心。
杨敏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负责财务、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线口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兼任区河长办水闸调度与水质监测组组长。具体分管计划资金科、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卢铁锤 四级调研员
负责河湖保洁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线口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分管区水上环境卫生管理所。
咨询电话:020-37690210(电话) 37690229(传真)
办公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24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20-37690333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交通指南详见文后)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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