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土地房屋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98-12345;综合科:23333181;信息科:23313901
办公地址:儋州市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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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
儋州市大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一)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二)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三)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