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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水务局成立于2019年3月,是儋州市政府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库防汛,水资源调度抗旱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指导、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等工作。
儋州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推进海岛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水务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重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编制市级水资源保护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四)指导水文工作。按规定指导对江河湖库、地下水实施监测和按权限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指导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市属流域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权限组织审查、审批水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六)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牵头负责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指导、监督重要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八)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市级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九)指导城乡水务工作。指导全市城乡供水节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城乡供水价格核定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城乡供排水行业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协调水事纠纷。
(十二)开展水务科技与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水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参与有关水务工作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898-12345;综合科:23333181;信息科:23313901
办公地址:儋州市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