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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 1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儋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2019] 15号),制定本规定。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推进海南西部医疗中心建设。负责全市医疗健康产业和康养产业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医疗健康产业招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办医工作;组织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
(三)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四)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五)深化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国内医疗资源合作,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优秀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的合作与统筹发展。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七)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仓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十)组织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我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一)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儋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指导各镇(农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管理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组织实施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工作。
(十四)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儋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姒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
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发现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并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咨询电话:0898-12345;综合科:23333181;信息科:23313901
办公地址:儋州市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
儋州市各卫生医疗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海南省区域医疗中心)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人民中路128号;邮政编码:571700;联系电话:0898-23322459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