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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有关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参与本区人才战略、规划的拟订工作。
(三)负责监测本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本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申请和安排市发展改革委财政性建设补助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本区招标投标工作。
(七)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区经济结构调整。研究提出本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目标和措施。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产业功能区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做好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统筹区域发展、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九)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拟订、调整由区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负责本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综合交通、水资源、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区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生态建设资金的管理。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拟订本区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衔接能源总量平衡。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城市能源运行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六)负责对接北京市营商环境涉及区级任务并做好统筹落实,组织各相关单位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建议。
(十七)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区委区政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17号
办公电话:010-69742252
传 真:010-89741360
电子邮箱:fagw@bjch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17号
邮政编码:102200
【咨询服务】
昌平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窗口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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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政工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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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17号
邮政编码:102200
电子邮箱:fagwzgk@bjchp.gov.cn
咨询电话:010-6071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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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专项规划。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分解计划。负责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和预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