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管理、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用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九、负责规划、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管理、监督本系统(含司法所)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职 务: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联系南华西、南洲司法所。
职 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法治社会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律师行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执法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赤岗司法所、新港司法所、瑞宝司法所、琶洲司法所。
职 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区政府法制、区政府法律顾问、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职律师事务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政府法制科(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海珠区公职律师事务所;联系江南中司法所、龙凤司法所、华洲司法所、官洲司法所。
职 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扶贫、局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人民调解、信访、应急处置、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司法所等工作,兼任局新闻发言人,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海幢司法所、滨江司法所、素社司法所、凤阳司法所。
职 务:政工办主任、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党群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等工作,兼任局工会主席,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政工科;联系昌岗司法所、沙园司法所、南石头司法所、江海司法所。
职 务: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职 务: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协助黄惠玲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职 务: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杨崇斌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执法科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咨询电话:020-89000030 ,传真: 020-89000470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1403室 邮政编码: 5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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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4370541,传真电话:020-34370541,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0号,邮编:5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