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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3
官网:http://zwfw.gd.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6715714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30; 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之一首层
联系电话:020)8334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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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83190671(社会团体业务)、83190621(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
位置指引:搭乘公交车至东风中路。途经线路:2路、6路、27路、42路、56路、62路、74路、80路、83路、85路、133路、185路、204路、209路、211路、224路、229路、261路、276路、283路、284路、289路、289路快线、293路、297路、305路、518路、543路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的条件: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要求(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式三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2)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组织形式不得冠以“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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