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党政办
1.负责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基层党建、组织人事、督查考评、宣传、精神文明以及群团组织建设;
3.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编印及会议决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
4.负责街道综合文秘、信息化建设及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好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5.协调各项综合性的党务、政务、事务和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1.接受上级纪委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委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配合上级纪委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5.负责督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三、征地拆迁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征地拆迁、安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征地、拆迁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业务的各项资金计划编制、申报及兑付工作;负责组织征地拆迁业务相关招投标工作;
3.负责制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方案的上报、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4.做好地区无形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社保部门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四、计卫文体科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文体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常驻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审核办理独生子女证、生育指标发放工作,落实各种节育措施及国家计生优惠政策落实。做好出生人口统计工作,完成年度人口计划任务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农村合作医疗、文化体育、文物保护等工作,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作任务;
4.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劳动保障所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村、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工作;
3.负责辖区劳动力资源管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人员的管理;开展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负责核发《再就业优惠证》,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负责辖区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站(农村“三资”工作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社会事业发展及农业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地区防汛、农业、林业、水务、农经和农村信息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七、民政科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民政、民族宗教、残疾人管理、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3.负责辖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核查、管理和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
八、财政所
1.接受管委会财政局的业务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财政、惠农补贴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财政税收、社区账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管理街办政府非税收入;
3.负责编制街办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监督街办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干部工资及办理干部“三金”等工作。
九、城市管理科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地区治污减霾、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交通、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等工作;
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开展专项检查和常规排查,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单位,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十一、经济发展科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协调解决企业和重点项目在发展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及纠纷,确保辖区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正常生产秩序;
3.负责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负责地区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重大国情国力的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5.负责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以及各类产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后期服务,做好物价工作;
十二、市容科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绿化园林、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解决辖区内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各种问题;做好爱国卫生和四城联创工作;
3.督促保洁公司做好城市主干道保洁力度,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三、城管执法二大队
1.接受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的业务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清理取缔辖区内各种非法占道经营行为;
3.负责检查、纠正辖区内的乱停乱放行为;
十四、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1.按照财务工作规定,实行村账街管,依法依规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各村按期做好账务公开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中心
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协调处置和信访事项的办理、督办工作;
2.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本地区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4.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本地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六、社区服务中心(人武、人防)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社会事业发展及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地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做好社区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
3.负责廉租房、经适房、配租房等惠民保障业务服务工作;
4.负责地区人武、人防等工作;
十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负责机关车辆、固定资产管理、节能降耗、后勤保障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第一国土资源所
1.接受管委会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业务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管委会有关土地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辖区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助做好土地、地籍调查、统计、动态监测、土地和房屋纠纷处理工作;
3.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执法巡查,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协助做好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协助做好建设用地相关材料的呈报工作;
十九、食药品监督管理所
1.接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街道相关工作体系和责任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辖区“四品一械”生产、流通、经营及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受理辖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咨询电话:029-88868339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能源路西咸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咨询电话:029-89500100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城市广场1号楼2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9500101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 沣东大道沣东城市广场沣东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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