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落实国家、陕西省、西安市和西咸新区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推进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
(二)负责集中办理新城本级自有、省、市和新区及新城授权、托管移交的涉及投资管理、社会事务、工程建设等划入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限时办结、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负责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推进“一套流程管项目”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七)负责持续开展“最多跑一次”与“局长驻窗口”办事体验活动。
(八)负责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优化提升泾河新城“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清单。
(九)负责继续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推进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十)负责牵头营商环境的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根据上级营商环境监测指标,实现新城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跟踪、提醒和督办,确保达到最优标准。
(十一)负责开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十二)负责持续开展五星级“店小二”服务,为新城需审批项目配备“店小二”。
(十三)负责推进新城“三服四化”便民服务改革。指导各街镇、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
(十四)负责结合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实际,分别在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和规范内部管理方面,制定各街镇村(社区)便民大厅的部分实施试点方案。
(十五)负责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制定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政务大厅和便民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十六)负责对新城各专业分厅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新城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指导、考核和推动工作。
(十七)负责新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推进新城政务服务网优化提升和推广应用。
(十八)负责开展政务服务办理事项电子监察工作。
(十九)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投诉处理。
(二十)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