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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 92号)、《博罗县推进经济发达镇(石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博委办发电[2019]31号)精神,结合石湾镇工作实际,制定博罗县石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围绕构建新型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政府功能,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目标要求,研究决定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三)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配合上级做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动迁安置、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等工作。
(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培育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公益,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为本镇居民提供更为方便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科学技术、人口计生、养老医疗、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治安维稳、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建设等工作。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做好镇、村(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八)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综合执法权,做好镇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镇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性办事机构
石湾镇机关设置10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1、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协调镇属及县直部门派出(驻)部门工作。
2、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
3、负责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5、负责镇机关日常文电处理、审核、文稿等具体事务,做好各种会务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
6、负责镇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内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7、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群办公室
1、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2、负责组织人事、考核及奖惩、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人才服务管理、老干部工作。
4、统筹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日常工作。
5、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辖区内项目报批和备案、企业服务、科技服务、质量监督和招商选资工作。
2、负责本镇经济建设领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计、物价、审计、税务、会计管理等工作。
4、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
1、负责民政事务和村(社区)建设服务工作。
2、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农村低保、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农村五保户和殡葬改革等工作。
3、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社会组织、社工管理等工作。
4、负责残疾人帮扶救助、拥军优属、抚恤等管理工作。
5、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本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辖区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和监督规划实施。研究制定本地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实施办法。
3、负责办理辖区内建设项目相关的前期准备、规划报建、审批等工作。
4、负责辖区不动产登记、征地、划拨、转让、出让和发证管理。
5、负责各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
6、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
1、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本镇农业农村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开发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资源开发和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水土保持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
3、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扶贫工作。
4、负责管理林地、林权,搞好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与建设。做好森林保护,森林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山林土地纠纷等工作。
5、负责农田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6、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生态环境办公室
1、依法承担本镇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2、负责镇、区、村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3、协助处理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
4、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行政审批与政务数据办公室
1、制定并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开展各项政务服务业务。对政务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日常监督和管理考评。
3、负责“数字政府”有关工作。
4、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审批等工作。
5、负责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6、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宣教文卫办公室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思想动态、舆情信息,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综合管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以及高中教育等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3、指导、协调和管理体育、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研究及有关社会团体等工作。促进辖区内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对旅游行业进行监管。
4、综合管理全镇医疗改革、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公共卫生等各项卫生工作。
5、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司法所”“法制办”牌子)
1、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法制监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外来人口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2、负责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负责依法治镇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协调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镇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审查、监督和规范性建设等工作。
5、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执法机构
设立博罗县石湾镇综合执法大队(不占机构限额),为镇综合执法机构,正股级。石湾镇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和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主要职责:
1、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下放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执法权限。
2、负责信息数据互联推送,负责协调与各驻镇执法条线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辖区内网格化巡查执法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多级网格上下联动的精细化管理。
4、负责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等日常监督管理及相关执法工作。
5、负责农业、水利、文化市场、劳动保障、违章建筑处理等及相关执法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
7、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机构
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和群众团体等工作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设置并挂牌,其工作职责交由相应综合性办事机构承担。
五、领导信息
石湾镇机关核定编制61名
唐高杰: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曾健锋: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钟健活: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
郑海强: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分管党群、社会服务管理、社工委、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统战、联系政协、对台、工商联、外事侨务工作;
茹志军: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公安、交警、司法、法庭、法制、禁毒、打私、依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维稳综治、信访、城巴、自来水公司、联和水厂公司工作;
李仕辉:党委副书记(挂职),分管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工作;
胡 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王保康: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财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税务、金融、审计、农村财务、重点项目、国有资产、保险、统计、质监、粮食、供销社、食品站、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打假、市场物业、路桥公司、悦心公司工作;
朱 哲: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主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编制、住房公积金、共青团、党政综合办、档案、地方志、保密、政务公开工作;
盛小龙: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武装、民兵、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工作,协助管理政法、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维稳综治、信访工作;
彭冬婷: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教育、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文、文化、广播、旅游、体育、邮政、通信、信息及协调媒体工作;
叶立波:副镇长,分管农口(农业、林业、水利、农技推广、农机、畜牧兽医)、气象、地震、科协、污水处理厂工作,协助管理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工作;
周伟光:副镇长,分管城市建设和道路建设、人防建设、人防管理、交通、环卫、绿化、路灯、爱国卫生、市政公司、汽车站工作;
刘树强:副镇长,分管社会事务、民政、慈善会、敬老院、双拥、移民、扶贫、老龄、残联、复退军人管理服务、民族宗教、建筑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协助管理财政、审计、农村财务工作;
杨惠萍:副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妇联、关工委、总工会工作;
钟伟华:副镇长,分管新城区开发、旧城改造、房地产公司、设计院、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供电工作;
张树秋:副镇长,分管工业、企业、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公平竞争、节能减排、能源、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社保、劳务、工业公司,联系海关国检、港商、台商协会工作;
李艺震:镇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分管人大日常工作,分管科技产业园、汽车产业园、产业公司、智能装备产业园征地工作;
朱焕文:四级调研员,协管人大办工作;
李建利:四级调研员,协管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孔庆林:一级主任科员,协管工业总公司工作;
何世龙:一级主任科员,协管武装部工作;
李银想:一级主任科员,协管妇联、关工委工作;
叶志辉:二级主任科员,协管房地产公司工作;
姚炳辉:二级主任科员,协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工作;
马伟雄:二级主任科员,协管建筑总公司工作。
咨询电话:0752-62993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155号博罗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