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各项任务的督查落实、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人民武装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办公室
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党代表联络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等工作;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工作;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等提出意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
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受理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并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或建议;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职务违法问题可按权限启动调查并提出政务处分建议;负责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救济救助、拥军优抚、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本镇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一窗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合运行政务服务制度;负责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负责党务服务、志愿服务、创业服务等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出矛盾纠纷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协调有关部门调处和治理;负责依法治镇和法治建设工作;协助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国家安全、反邪教、反恐怖、禁毒等宣传教育和其他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调、指导各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度制定、联络沟通、监督督促;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乡管理、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负责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及时通过平台反馈执法信息;负责汇总、分析并报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和建设办公室
负责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企业投资咨询、综合协调、跟踪落实等服务工作,推动经济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负责辖区统计、财务相关工作;负责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制定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值守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告,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和应急演练;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辖区消防工作,加强消防组织建设,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协助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农村办公室
指导、监督、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并综合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指导、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组织辖区饲养动物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协助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野生动物保护、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使用管理、河道管理等工作;负责动物疫情预警启动后的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扶贫、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林业、移民有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河长制工作;负责所辖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做好防汛抗洪抗旱和灾后恢复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邓国华: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林志强: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林晓宏: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全面工作。
刘小慧: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综治、禁毒、司法、法制、打私、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惠州机场建设办等工作。联系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国安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和信访局、区整治“两违”办、区城管执法局、区禁毒办、惠州机场集团公司。
吴钊钧:党委副书记(党建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党群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畜牧、水利、渔业、移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经济发展公司、固本强基公司。联系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政务服务数据局(公共资源交易)、区乡村振兴局、区移民服务中心、惠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钟剑锋:主任科员,分管企业、招商选资、科技、电信、移动、供电、供水。联系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科促局、区科协、区供电集团、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自来水总公司和市自来水总公司。
张立强: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环保、财税、统计、金融、三资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应急(应急分队)、消防、社会信用等工作,协管审计工作。联系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惠阳环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统计局、区国资事务中心。
邱慧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政办、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档案、关工委、老干部、党群服务中心、社保等工作。联系区委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委党史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委机要局、区委保密办、区直机关工委、区人社局(人事)、区公务员局、区档案局(档案馆)、区车改办、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接待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区老体协、区社保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区政务服务数据局(政务服务)。
陈 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等工作。联系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李勇彬: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征地、交通、公路、路灯所、人防等工作。联系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区委网信办、区互联网办、区文明事务中心、区新闻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公用事业中心、区代建项目中心、区房产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征地储备中心。
赖自立: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武装、民兵、政协、统战、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宗教事务、退役军人、双拥、绩效考核、内控等工作,协管农业农村方面工作。联系区委统战部、区武装部、区政协、区地志办、区消防大队、区侨联、区工商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区委绩效办、区地志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陶志伟: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抓好人大工作,联系区人大。
张文锋:副镇长,分管环卫、市场物业、教育等工作,协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区环卫事务中心、区市场物业总站、区教育局区、区委教育工委、区整治“两违”办、区城管执法局。
曾辉林:副镇长,分管社会事务、民政、敬老院、残联、老龄办等工作,联系区民政局、区退伍军人事务局、区老龄办。
吕露雯:副镇长,分管文化、旅游、体育、扫黄打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实践、文联、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协管综治、扫黑除恶、禁毒、法制、司法、打私、派出所工作。联系区文明事务中心、区文广旅体局、区版权局、区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国安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禁毒办、区司法和信访局。
黄启成:副镇长(兼鹤湖村书记),分管林业、森林防火、
三防、邮政、物价、粮食、供销、民营经济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联系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区气象局、区防汛防旱防风办、区发改局(物价)、区粮食和储备局、区邮政局、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
庞 霞:副镇长,分管计生、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劳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烟酒专卖、质量监督、打假等工作。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劳动)、区烟草专卖局、区盐务分局、区打假办、区疾病防控中心、区爱卫办。
咨询电话:0752-3370218;0752-3370108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行政中心大院主楼四、五、六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752-3779218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2-3779818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19号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1、负责镇机关综合材料撰写、信息、调研、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2、负责对镇机关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3、负责制定本镇年度工作计划,协助领导抓好经济工作,做好国民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4、负责文电和文稿起草、审核、报批、打印、呈阅、督办等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