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决议、决定在本局的贯彻落实。
(二)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
(三)完成上级统计部门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计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统计调查任务。
(四)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全区性的重大调查工作(包括普查、重点和抽样调查)。
(五)制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七)审查本区有关部门涉及全区范围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管理本地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办理全区统计设立、变更、撤消登记工作。
(八)按照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主编《惠城区国民经济年度基本统计资料》、《惠城统计》、《惠城区统计月报》等刊物。
(九)领导和协调各镇(办)、局和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人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竞赛活动,总结和交流统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开展。
(十)组织推行统计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统计工作新路子;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以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一)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把统计队伍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惠州市惠城区统计局办公地址:惠州市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四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方式:0752-7809439(办公室) 邮箱:qtjjbgs@hcq.gov.cn负责人姓名:李振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