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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制定惠城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物业管理活动、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交易、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五)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不含城市道路及其地上公用设施)、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施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六)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推进建筑行业科技进步。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对外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小城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宜居村镇和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统筹惠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统筹城市建设工作,编制城建资金和城建项目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地下管线管廊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建设。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十)负责拟订本区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本区防空方案。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推进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经营三类)联系电话:0752-7809118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经营三类综合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公交或地铁:乘坐4路、14路公交车在城区政府站下,往前走约100米即到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一)综合协调局内党务、行政工作,负责会议、文电、文秘、机关财务、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培训、信息化、接待、后勤、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档案、国有资产管理、工青妇等工作; (二)抓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收集综合各股室人员的考勤情况; (三)指导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四)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