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发〔2018〕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总体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管理等专项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专项资金计划。
(三)负责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全市性城乡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制定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城乡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四)负责指导、监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工作,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参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长效管护工作。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广场)及市政公用设施(除城市道路外)等的管理。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及环卫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对企业处理生活垃圾实施监管。
(六)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户外广告、招牌标准设置监督管理工作。
(七)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八)负责组织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
(九)负责城乡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处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城市管理领域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燃气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道路除外)、无照流动商贩、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等方面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上级交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统筹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科技创新工作,完善数字城管、数字执法工作。推进城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
(十二)构建和谐的城乡管理公共关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格局,推进城乡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组织开展对全市城乡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市城乡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协调创新,统一行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职责,切实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责任。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我市城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将管理服务和执法工作向乡村延伸、向农村覆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服务便民高效的现代城乡治理体系。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要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协调配合、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在城市道路上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办理涉及道路横断面最外侧人行道以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事先征求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管理职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规定,查处影响城市道路管理的违法行为。
3.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相关的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由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另行明确。
第四条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信息宣传、网络建设、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用体系建设,以及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二)政策法规科。拟订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及相关法律咨询工作。拟订行政执法文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普法教育、行政执法的法规业务指导,拟订执法人才建设、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措施。负责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三)科技信息科。统筹全市智慧城乡管理平台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指导和推进市政园林、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行业有关重大技术活动、技术研究。申报并实施各类科技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城管系统技术装备保障等工作。
(四)城乡管理指导科。组织落实城乡管理一体化接轨工作。制定城乡管理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负责指导、监督乡村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五)市政园林管理科。拟订并监督实施城市景观照明以及市政、园林管理标准。负责指导和监督城乡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管理工作。参与城乡景观项目、市政园林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
(六)市容环境管理科。拟订并监督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组织环卫设施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并监督管理城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分类、处置。
(七)考评调度科。负责全市智慧城乡管理平台数据的整合共享、综合分析。负责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和执法联勤。负责建立智慧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考评体系,组织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协调公众参与城乡管理工作。负责市城乡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一支队)。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跨区域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以及相关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执法联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乡管理方面的重大活动及执法保障工作。
(九)执法监督二科(执法监督二支队)。负责城乡建设、住房保障、物业、房地产市场、城镇燃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危险房屋管理方面跨区域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以及相关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执法联动等工作。
(十)执法监督三科(执法监督三支队)。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跨区域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以及相关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执法联动等工作。负责惠州市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第五条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编制89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4名,用于执法监督岗位的编制不少于4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2名。
第六条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亚湾开发区分局、仲恺高新区分局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欧卫平,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利松,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协助分局主要领导工作。负责城管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案件审理及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负责人事、妇青工作,负责党建、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分管法规科,挂点潼湖执法队。
王雨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局主要领导工作。负责市容市政、园林绿化等执法管理工作,负责流动商户之家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牛皮癣”、洗车场排污、非法设置报刊亭以及非法处置城市垃圾等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区城管办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执法科,挂点沥林执法队。
徐建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局主要领导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信访维稳、业务受理、网络问政处置工作,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工作,负责财会工作;分管业务受理中心,挂点惠环执法队。
周广宏,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局主要领导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燃气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广告构筑物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工作,负责区查违办、区整治“两违”办日常工作;挂点机动执法队。
李 奇,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协助分局主要领导工作。负责工作督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万众评公务”工作;分管督查科,挂点陈江执法队。
杨晓燕,党组成员,综合科科长,协助分局主要领导工作。负责文秘、会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政府采购、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计生工作;分管综合科,挂点潼侨执法队。
咨询电话:0752-3278196
办公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666号科融创业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咨询电话:0752-2613613
办公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一、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