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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湖州市编委办《关于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湖编办函〔2016〕15号)以及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6〕19号)精神,设立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根据《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安吉县城市管理局的批复》(湖编〔2016〕79号)精神,设立安吉县城市管理局,与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吉县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职责。
(二)新增的职责
1.行使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负责全县路灯照明、供气供热、给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责。
2.加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3.加强全县智慧(数字)城管建设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三)牵头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挥,以及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四)负责全县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组织查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跨区域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受理并办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相关行政应诉工作,对下级执法不当和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予以更正或直接查处。
(五)研究提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调整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事权行使范围和权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六)负责编制县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护计划和行政执法年度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和使用监管。
(七)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含道路桥梁、路灯照明、供气供热、给排水等)、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公共空间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全县路灯照明、供气供热、给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并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公用工程移交管理工作。
(八)研究拟订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公共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养护、运行等市场化改革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智慧(数字)城管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公用行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科
(三)计划财务科
(四)政策法规科
(五)综合督查科
(六)执法指导科
(七)公用事业科(挂行业管理科牌子)
(八)市容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九)安全监管科
领导信息
章熙翔(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张惠红(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组织工作与机关党建、联系乡镇(街道)及消薄、招商引资、“三服务”、深化改革、群团(工青妇)、督查考核、效能考核、党务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信访工作(县长热线)、机关事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综合督查科。
联系孝丰执法所(中队)、天荒坪执法所(中队)。
黄 菽(党委委员、副局长):牵头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市照明、景观亮化、园林绿化等工作。
分管园林绿化科、城市照明科。
联系天子湖执法所(中队)。
张柏林(党委委员、副局长):主持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办日常工作。负责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工作。
分管城市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孝源执法所(中队)。
吴宏亮(党委委员、副局长):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更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三改一拆”、法制等工作。负责昌硕执法所(中队)、递铺执法所(中队)、孝源执法所(中队)、灵峰执法所(中队)、孝丰执法所(中队)、梅溪执法所(中队)、天子湖执法所(中队)、天荒坪执法所(中队)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案件审批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执法指导科。
联系昌硕执法所(中队)、递铺执法所(中队)、县公安局治安机动大队。
刘 宁(总工程师):牵头负责项目建设、“优雅竹城”(“美丽县城”)、智慧排水管网建设、“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规划市容、户外广告、营商环境优化(跑改工作)、市政公用事业(供水、供气、排污)、抗台防汛、抗雪防冻等工作。
分管市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用事业科(市政公用科)。
联系鄣吴执法所(中队);联系供水、供气、治污等行业管理企业。
吴珠明(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协助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负责规范化中队(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建设、重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四边三化、工程运输车管理、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执法、大气污染治理(工地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普法宣传、大练兵大比武、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对溪龙执法所(中队)、鄣吴执法所(中队)、杭垓执法所(中队)、报福执法所(中队)、章村执法所(中队)、上墅执法所(中队)、山川执法所(中队)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案件审批等工作。
联系灵峰执法所(中队)、梅溪执法所(中队)、溪龙执法所(中队)。
李 斌(党委委员):牵头负责数字化改革、“两山”试验区建设等工作。负责智慧城管、美丽城镇长效管理、环境卫生、美丽乡村及全县市容环卫行业管理、信息宣传(网络舆情)等工作。协助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效能考核、信访工作(县长热线)等工作。
分管数字城管服务中心、递铺环卫所。
联系上墅执法所(中队)、县长效办。
余春龙(党委委员):负责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平安建设(反恐工作)、社会稳定(扫黑除恶)、犬类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更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分管安全监管科。
联系杭垓执法所(中队)、报福执法所(中队)、章村执法所(中队)、山川执法所(中队)、县犬管办。
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除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外,还履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咨询电话:(0572)5123619
办公地址:湖州市安吉县灵芝西路1号行政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72-5129106
办公地址:安吉县商会大厦F座四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572-5129107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穆王东路安吉商会大厦F座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一12:00时,下午2:00一5:30时(如调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