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肇庆市高要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肇庆市高要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区重点文体设施,基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及旅游设施建设。负责高要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等工作,监管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负责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八)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
(十)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推进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在本区承办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举办的区级体育竞赛的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
(十四)组织、指导体育科研工作,指导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十五)协管本区体育彩票业务,负责本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逐步扩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部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委托范围,加强对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落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任务。
2.关于新闻出版、版权和电影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出版、版权和电影的管理工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新闻出版、版权和电影管理的日常巡查、查办案件等执法工作。
领导信息
梁智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温武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产业发展股、法规监督股、黎雄才艺术馆;统筹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负责三防、旅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系乡村振兴、产业招商、农业农村、水利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莫成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化与文物股、文艺广电股、文化馆、博物馆;负责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信访、依法治理、平安创建、普法、禁毒、扫黄打非、打假等工作;联系区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分公司、区新闻中心;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爱英(党组成员、副局长、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党委办、行政审批股、图书馆;分管意识形态、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创文、党建党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干部、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卫生健康、老干、关工委;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文聪(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群体竞训股、体育中心、业余体校、训练基地;负责体育彩票、体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饭堂管理、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建设;联系教育、自然资源、侨联、统战(民宗、侨务、台港澳事务)、外事、人防、科技、科协、环保等;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邹伏养(党组成员),分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扫黄打非、打假、城市管理;联系武装、国防教育、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玉新(党组成员,区体育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分管体育中心,分管财务;负责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联系审计、发改、财政、税务、金融、国资、统计、保险、通信、交通、商务、招商引资等工作;协助做好饭堂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蓝华(二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分管工青妇工作,协管绿道管理和维护、供电、供水、老年人体协等工作;联系挂钩镇、村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何乃雄(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扶贫开发;协管安全生产、办公室、创文工作;联系民政、残联、工商联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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