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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肇庆市端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肇庆市端州区商务局是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对外开放、商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拟订本区商务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
(二)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商贸康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牵头拟订区有关键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处理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六)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计划,协调商贸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
(八)参与制定本区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本区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方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审批或审核;转报技术引进、设备进口的合同;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一)拟订本区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务、贸易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的工作。
(十二)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服务、重点工作项目的协调,组织、协调、指导现代服务业相关协会的建立和工作开展。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商贸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对商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作用。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促进外资、重点项目投资的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第四条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宣传、督办、信访、公文处理、政务公开、党务、扶贫、计生、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并督促落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投资促进股。拟订本区招雨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外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对外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做好对外投资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
(三)市场和商贸建设股。拟订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优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监测和分析流通业运行态势;负责区内商贸服务业的管理、统计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国内商贸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四)行政审批股(外资和贸易管理股)。负责行政审批相关职能工作,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审批或审核。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转报技术引进、设备进口的合同;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事项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
商投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负责外贸进出口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承担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商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技术进出口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口岸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属加工贸易生产企业管理,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依法监督管理我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
(五)电子商务股。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的推广与应用;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电子商务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的工作。负责制订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协调现代服务业重点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现代服务业相关协会的建立和工作开展。
第五条区商务局机关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股级领导职数5名。
第六条区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丁学辉: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时 静: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作: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管理、人才引进等工作
分管:投资促进股、电子商务股、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电子商务科、市贸促会、市外投协会;区发改局(旅游局)、区经信局、科技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局、区三榕工业园管委会、区现代服务业办、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
莫梓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作:财务、应急管理、扶贫、档案、资产管理、机关后勤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企业、信息公开以及工、青、妇等工作;党建、精神文明、关工委、维稳、信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保密、史志、普法等工作;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和统计监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商务事项备案、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市场和商贸建设股、行政审批股
联系:市商务局办公室、市场建设与管理科、综合法规科、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贸易管理科、机电与科技产业科、外资管理科、口岸科、肇庆海关;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农林局、区法制局、区公安分局、环保、打假办、打私办、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政法委、区关工委、区委宣传部(广电中心、端州新闻)、区编办、区保密局、区委机要局、区委老干部局、区直工委、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机关事务局、区档案局、区扶贫办、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办、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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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北、星湖东路南侧8号端州区(城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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